步骤4:到公安局办理备案及刻章(可以委托七海财税代办)
办事地点:公章承刻定点单位(注意要到公安局核准之刻章店,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办理时限:一般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公安局备案→领取印章准刻单→公章承刻定点单位刻章→领取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收费标准: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人民币40元 / 法人章-人民币30元 / 财务专用章人民币70元 / 印章讯息代码证-人民币20元 / 网路登记费每个章人民币15元(以上除政府收费外,刻章价格为参考价)
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发放日起1个月内持以下材料至注册所在地公安分局备案:
(1)法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苏州市公安部门对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刻制公章应遵守如下程序: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
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公章刻制证明准许的内容刻制,禁止下列行为:
(一)到未经批准许可刻制公章的单位刻制公章;
(二)骗取公章刻制证明或者涂改、伪造公章刻制证明;
(三)擅自更改公章的规格、式样、文字、数量。
1.除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需报请公安局备案外,其余如发票专用章及收发章等不再公安局列管范围内。
2.进出口公司要刻带有英文字母之公章者,需等待外经委批准後才能刻制.办照过程中要先刻不带英文之中文公章。
3.除公章 法人章 财务章外,需要七海财税代刻其他印监(收发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等)需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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