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通关无纸化企业网上签约审核
事项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8号(关于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适用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关于深入推进无纸化通关作业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申请(办理)条件:
海关依法认定的各信用等级企业
提交材料:
企业法人卡(法人卡1张)
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自行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主页http://www.chinaport.gov.cn,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通关无纸化网上签约”,或直接登录http://cas.chinaport.gov.cn/cas,分别与南京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
(二)签约成功后,可进入到“三方协议查询”菜单项下进行状态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办理事项流程图: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